将“双禁”进行到底,今年我们继续对烟花爆竹说“不”!
春节倒计时啦
好开心有没有
觉得气氛不够热烈
想要噼里啪啦热闹一下?
NO!NO!NO!
不能任性哦
有件事情
还是要给大家唠一唠
那就是不要忘了“双禁”哦!
▌2018年6月1日起 湖州全域实施“双禁”
根据湖州各县区人民政府已分别下发的《关于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的通告》,2018年6月1日起,区(县)行政区域内将全面禁止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。不仅城市建成区,农村地区也不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。
▌据不完全统计
自2018年1月1日以来,全市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现场发现制止率、案件受理率和违法行为查处率均达到100%,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68起,其中:违法燃放100起,非法运输、储存68起。行政拘留51人、罚款126人,共处置烟花爆竹成品12万箱,收缴销毁各类非法烟花爆竹7284箱。 湖州成为全省首个烟花爆竹全域禁放的城市,大气优良指数率明显上升,由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伤人事故、火灾安全事故等实现零发生。可见
实施“烟花爆竹双禁”后
湖州的空气质量提升了
城市生活垃圾减少了
市民迎来“无硝烟”的生活环境
湖州公安护航绿水青山
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
1月30日下午13时许,织东派出所民警在曙光村走访过程中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。经了解,吴某在家中收拾东西,打扫卫生时,发现了两个去年剩下的烟花爆竹,后在自家门口的空地上违规燃放。现吴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。
一旦发现有人
违规销售、燃放、存放烟花爆竹
要怎么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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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违法行为,由安全监管部门、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》《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》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,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在此提醒大家,
一定要严格遵守“双禁”规定噢!
不销售、不燃放烟花爆竹!
此外——
如有发现违法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,市民有权进行劝阻、举报。
我们诚挚呼吁大家,
不管何时何地都不放烟花爆竹,
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,
请及时拨打110举报!
本文由“湖州七彩警薇”微信团队出品
审核:郭楼儿
编辑:马俊 徐卓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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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,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,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,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、转账。与此不符的,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,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或拨打反诈骗中心电话812345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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